湖南省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752-2020)是2021年2月27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地方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752-2020)规定了湖南省淡水养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检测方法、结果判定和实施与监督。该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等非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尾水的排放管理。
湖南省是中国渔业大省,水产品成为湖南省农业中居粮食、生猪之后的第三大宗农产品。随着湖南省水产养殖数量和规模的增长,大量残饵、渔药、鱼虾排泄物等物质在水中沉积,使得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201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推动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2020年,湖南省还未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相关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的缺失,一方面,使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不规范,制约了湖南省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使环境保护等监管部门无法可依,监管、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亟需根据湖南省水产养殖状况制定相应的污染物。鉴于此,制订了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752-2020)。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752-2020)规定了湖南省淡水养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检测方法、结果判定和实施与监督。该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等非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尾水的排放管理。
《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1752-2020)有助于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管,该标准有助于促进湖南省水产养殖与环境绿色协调发展。
虽然这个排放标准只是湖南省地方标准,但是必然是大势所趋,法规必将更趋严格,违规可能导致禁养。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水平和成果成了养殖产业发展的重要考量标准,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