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钓鱼遭高压线电击身亡 电力公司:高压线离
5月23日,网传四川巴中市一男子在九寨山景区附近钓鱼,触碰到高压线后全身发黑,衣服身边出现丝状物……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证实,此事发生在5月22日,男子事后被送往医院,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当地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该男子可能甩竿时,钓鱼线触碰到高压线后触电,而高压电线离地高度为8.3米,符合设计要求,事发地是禁钓区。
↑事发地附近有多处放置了警示牌,其中之一显示为禁止钓鱼等
“砰!吓死我了!”5月22日,四川巴中,发生一起令人后怕的事情。根据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桥上钓鱼,不知他是准备扔鱼杆到河里,还是有鱼上钩准备收杆时,因带水的鱼杆不小心触碰到头顶上正在运营的高压线。砰的一声,男子瞬间被电压电到全身烧伤,
据现场视频与现场目击者陈述称,当时场面十分吓人。有人以为是大货车爆胎了,也有人以为是发生爆炸了。还有人声称,看见该男子被电击到整个人飞了起来后,才倒在地上的。
等群众走上前时才发现,该男子的衣服,已经被烧得破烂不堪,鱼竿也被电击成了鱼丝一样细。现场情况,简直惨不忍睹。
群众报警后,已将这名受伤的男子,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据医护人员称,男子伤势过重,已送进ICU救治。(来源:中国网资讯)
其实男子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在司法实践中,钓鱼爱好者在野外垂钓时,因落杆或起杆不慎发生触电造成伤害,甚至是死亡的案例,并不少见。
像这种情况的案例,一般都是事后家属,告高压电管理者的侵权责任,即主张管理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那么像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判定责任呢?
《民法典》第1240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管理者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该法条同时还规定,被侵权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管理者的责任。
结合到这起事件中来理解,意思就是说,即便管理者能够举证,其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架设高压电的,例如高度等要求。并且已经悬挂了警示等。但只要其不能证明男子是故意或者是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那么管理者就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男子有重大过失的话,就可以减轻管理者的责任。
网传视频显示,男子遭遇高压线电击,其躺在地上全身发黑,衣服破烂,部分成丝状,现场有人员照料男子。还有一段视频显示,民警赶到现场。5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当地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通过了解,事发时间为5月22日上午9点40分左右,男子姓李,居住在离事发地1公里左右的地方。“他起先是在桥下钓鱼,然后换地方到桥上钓鱼,随后触碰到了高压电线。被电击之后不久被救护车接走。”
↑男子钓鱼遭遇高压线电击 视频截图
该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地正好在一座桥上,桥上方是110千伏高压电线,“是先修建的高压电线,后修建的桥梁。”该男子可能在甩竿时,钓鱼线触碰到高压线后触电。
5月23日,电力公司和辖区派出所派员到达现场调查情况。据了解,该河段是禁钓区,周围禁钓、禁止下河游泳或跳水等的标志有7个,分别是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供电公司立牌警示。随后,电力工作人员再次测量了高压电线离地高度为8.3米,符合设计要求。红星新闻记者从电力公司发来的“输电线路与公路等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中看到,其中66~110KV(千伏)线路电压至公路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7.0m(米)。
据了解,事发现场附近一处警示牌显示,“尊敬的游客朋友: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严禁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风筝、垂钓”,落款为国网巴中市巴州供电公司。据介绍,输电线路保护区指的是线路两边10米距离和垂直地面的区域,主要是触电危险。
↑事发地高压电线离地8.3米
23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巴中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了解到,事发后,警方立即到现场调查相关情况,触电男子被送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抢救。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巴中市中心医院,该院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当天医院急诊科将男子接回医院之后,立即送往重症监护室抢救,5月23日凌晨,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地为输电线路保护区,严禁钓鱼、放风筝等
(来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