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食用猫狗?保护动物不能一刀切!
保护动物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热议的话题。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陈玮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今年她再次建议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确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采访中陈玮还指出,伴侣动物特指犬和猫这两类物种,保护伴侣动物应全面禁止食用猫狗。(3月11日 澎湃新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有条件的人选择养宠物常伴自己左右,以慰藉心灵、寻求安慰。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与保护,动物伤人、虐待动物等相关问题日益凸显。陈玮代表提出“管理”与“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的确为解决因动物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但其中提到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保护动物的理念固然好,实施起来却不应当也不能一刀切。
其一,并非所有伴侣动物都是猫狗。何为伴侣动物?常纪文在《动物保护法学》中提出:伴侣动物也称为宠物动物,是指那些适于家庭饲养、可当作生活伴侣、用于丰富人类情感生活及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动物。当今社会,养狗养猫并将其作为生活伴侣的人屡见不鲜,而养兔子、鸟类、仓鼠等其它种类的动物并对其付诸感情的人也不在少数。养何种动物是人们的自由,其中倾注的感情也并不会因为动物种类不同而分出高低贵贱。无论是何种类,满足适于家庭饲养、可当作生活伴侣、用于丰富人类情感生活及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条件的便都可被认定为伴侣动物。既然如此,又怎能将伴侣动物简单地指定为猫类、犬类?犬与马、牛、羊、鸡、豕一般同属六畜,为何被单列出来享受此等“特权”?动物之间本该平等,如此一刀切地将伴侣动物指定为犬猫类,实有不妥。
其二,并非所有猫狗都是伴侣动物。以保护伴侣动物为由全面禁止食用猫狗,恐有不妥。《礼记·岳翎》记载:“秋梦之约……皇帝吃麻和狗。”《周礼·秋官·犬人》中载:“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观其善恶;若食犬,观其肥瘦。”由此可见,中国食狗肉的历史由来已久。在现代,食用狗肉仍然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严厉打击非法偷窃、药毒、伤害宠物,将其非法卖出供给食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确有必要,但打着保护伴侣动物的旗号将宠物与一般动物混为一谈,一刀切地禁止食用猫狗,恐怕难以服众。就像人们不会将用于医学实验的小白鼠与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混为一谈,将宠物猫狗与普通猫狗混淆,强制人们改掉数千年来流传下来的饮食习惯,实有不妥。
其三,禁止食用猫狗该如何实施?网易浪潮工作室2018年6月发表《中国哪里的人最爱吃狗肉》,其中引用的数据说明,2016年中国总的狗肉消费量是970万吨,产量是380万吨,数量极其庞大。各地挂牌营业的狗肉馆和以狗肉为谋生手段的人也同样数不胜数。若是一刀切地禁止食用猫狗,这样庞大的消费市场和从业者的丧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社会问题又该如何解决?以深圳为例,2020年3月,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这意味着深圳成为中国大陆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然而,时至今日,在深圳市地图上仍能看到不少狗肉店的身影。禁食猫狗肉说得轻巧,实施起来却是困难重重,其背后牵扯到的具体问题不是三言两语便能说清的。一刀切地禁止食用猫狗肉,动物的安全或许能够得到保障,但以此为生的人们的生存又该由谁来保证呢?保护动物的初心是好的,但若因此让部分群体失业,也是难以承受之重,就有更好的解决之道。
保护动物并没有错,为伴侣动物争取权益也无可厚非,但我们应当做的是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而不是将问题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式的禁食猫狗肉并不可取,保护动物还需联系实际,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