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鱼类的保护方式为“仅限野外种群”
2月5日,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名录》中长江流域的保护鱼类22种,但有些鱼类并非只在长江分布,其他地区也有分布,并且其他地方的保护鱼类,在长江中也有生存。因为鱼类的分布地点很广,很少有鱼类固定在一条河流生存,或者固定在一个地点生存。
另外,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有些鱼类保护方式为:“仅限野外种群”,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些鱼类已经开始规模化养殖,已经攻克鱼类的驯养、生长、繁殖,并且养殖的规模不小。
在查询资料中发现,一些保护鱼类的饲养、繁殖也已经攻克,并且开始大规模化放流,但并没有显示保护“仅限野外种群”,这应该是养殖规模比较小,并没有开始进行商业性养殖,所以保护的是整个鱼种。
而这些保护鱼类中,有一些不常见的大型肉食性鱼类,比如:鯮 (zōng)、重口裂腹鱼、金沙鲈鲤、川陕哲罗鲑等。这些鱼类往往因为体型大,肉质好,被滥捕的几率更大。并且随着长江鱼类密度整体下降,肉食性鱼类食物减少,缺衣少食也是它们种群减少的一个原因。
不过这个原因,相信不远的将来会慢慢改善,因为随着长江鱼类资源的持续下降,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又称“十年禁渔”,鱼类资源在这10年内将会慢慢恢复。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母亲河的鱼类,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鱼类是长江中的晴雨表,只有鱼类慢慢增加,长江才能更有活力,长江的水生环境才会越来越好,我们的家园也会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