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西洞庭管理区国有农用地收回及房屋拆迁
注: 1.果园村原园艺队的固定面积上限为1.5亩,收地标准按补到劳力的总额换算。
2.办事处所辖村收地安置补助标准按补到劳力的总额换算。
附件2
青苗、地上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附件3
花卉苗木搬迁补偿标准
附件4
水产养殖场所设施设备包干补偿标准
动物养殖转运补偿标准
一、特种水产养殖转运补损标准
二、其他特种动物养殖转运补损标准
三、常规动物规模化养殖转运补损标准
单位:元/场
附件6
收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
1.以上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系指拆迁在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征收补偿单价。房屋拆迁补偿费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2.层高在上述标准规定的层高增减250px以内的,不增加或减少补偿;层高增加或减少超过250px以上的,每增减250px,住宅用房增减2.5%。
3.砖混和钢混结构的房屋基础深度超过1.2米的部分,给予超深基础补偿。
4.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计算按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标准执行。
住宅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及室内外装修装饰
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住宅房屋拆迁的经营损失补偿标准
说明:
1.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时,被拆迁房屋营业或出租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以最近12个月的缴税额确定平均年缴税额;被拆迁房屋营业或出租未满12个月的,以“实际缴税总额÷缴税月数×12”确定平均年缴税额。
2.营业面积系指门面直接用于经营的实际净建筑面积,不含配套的辅助面积(如厕所、楼梯间等)。
3.作坊生产面积系指直接用于生产的实际净建筑面积,不含配套的辅助面积(如厕所、楼梯间等)。
4.出租面积系指直接的出租面积,即协议(合同)面积,不含为其提供的公用面积(如公用厕所、楼梯、走廊、过道等)。
附件10
收地房屋拆迁的其他补助标准
1.拆迁住宅房屋的搬家费、重建过渡费及重建误工补偿标准
2.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家费和重建过渡费补助标准
误工补助费标准
附件5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