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畜禽水产多种药物拟禁用21类名单初定
为保障肉、蛋、奶、鱼等动物源食品安全,近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函,就《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禁用名单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等21种化合物,人人喊打、屡打不绝的瘦肉精再次上榜,且这些化合物禁用的范围包括所有食品动物(可食用动物)。
一、所有食品动物拟禁用氯霉素、瘦肉精等21种化合物
为保障肉、蛋、奶、鱼等动物源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修订了《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征求意见稿)》,计划在所有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氯霉素、瘦肉精等21种药物和其他化合物。这21种化合物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极大,如瘦肉精非法用于猪饲料中、进入人体后,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一直都是禁止在猪、牛、羊等食品动物中使用的药物。
可食用动物中计划禁止使用的21种化合物的清单如下——
1.β-兴奋剂类:阿福特罗、班布特罗、溴布特罗、西马特罗、西布特罗、克仑特罗、氯丙那林、福莫特罗、马布特罗、苯乙醇胺A、沙丁胺醇、齐帕特罗、莱克多巴胺及其盐、酯。
其中,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就是多次被养猪户非法使用和曝光的臭名昭著的2种典型的瘦肉精。
2.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
3.二苯乙烯类及其衍生物: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4.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
5.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
6.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替硝唑
7.氯霉素及其盐、酯
8.万古霉素及其盐、酯
9.卡巴氧及其盐、酯
10.呋喃丹(克百威)
11.毒杀芬(氯化烯)
12.杀虫脒(克死螨)
13.氨苯砜
14.酒石酸锑钾
15.硝基酚钠
16.锥虫砷胺
17.林丹
18.孔雀石绿
19.安眠酮
20.硝呋烯腙
21.五氯酚酸钠
二、农兽药超标已成食品安全不合格的3大主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食品中药物残留量超标已成为食品安全不合格的3大主要原因之一。《2019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指出,2019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42804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的为9569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2%。在不合格项目中,仍以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3类问题为主,分别占不合格总数的30.7%、23.7%、22.9%。
2019年8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4期、38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在不合格原因中,农兽药超标因素最多,涉及19批次不合格食品,占不合格批次食品总数的50%。其中,兽药超标的动物源食品有14批次,占不合格食品总数的37%,所占比例很高。不合格动物源食品所涉及的药物包括诺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氧氟沙星等,涉及的不合格动物源食品有蜂蜜、鸡蛋、乌鸡、鲈鱼、小黄花鱼、黑鱼、鲫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