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禁养区!到底哪里不是禁养区?
养殖场建立的时候不在禁养区,现在被化为了禁养区,需要进行搬迁。那么究竟什么是禁养区呢?禁养区是怎么划定的呢?在禁养区养殖了就没有补偿吗?
一、这些都是禁养区
据《畜牧规模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是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是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但是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自然保护区,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二、同时禁养区的设定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禁养区的设定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一、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等,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
二、在初步确定划定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调查禁养区划定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有关地物信息,养殖场分布、养殖规模等),明确拟划定禁养区范围边界拐点,形成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包括比例尺一般不低于1:50000 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以及禁养区划定范围的文字描述等。
三、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必要的应当进行现场勘核,形成禁养区划定方案。
四、各地环保部门、农牧部门将禁养区划定方案报上一级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省级环保部门、农牧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禁养区划定情况,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
禁养区划定完成后,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做好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已有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养殖场是应该获得合理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