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运营:大连集群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水产云—物联网智慧养殖云平台
小鱼壮壮水产养殖服务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正文
集群智慧云企服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来源: 编辑: 时间:2022-10-18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专利申请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全网冰点价,代写全部资料,零操心拿专利证书。微信:5436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5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已于2017年6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

2017年7月28日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版)

第一条为实施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

第三条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本名录第一至三十二类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本名录第三十三类行业中的锅炉、工业炉窑、电镀、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应当对通用工序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10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计算)。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第八条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专利申请首选集群智慧云企服,全网冰点价,代写全部资料,零操心拿专利证书。微信:543646
栏目分类
集群智慧云企服专利服务
集群智慧云企服软件著作权服务
水产养殖论坛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曼哈顿大厦A座2610室 运营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金盾路127号 研发中心:大连市西岗区大工西岗科创产业园306室 邮政编码:116029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业务合作:159-9855-7370(微信同号) / 173-0411-9111 座机 / 传真:0411-83767788 电子邮件:Djy@Jiqunzhihui.com
集群智慧®、小鱼壮壮®为我公司注册商标,相关用途中受法律保护,侵权必究。投稿邮箱:2544906@QQ.com(投稿、侵权删除等)
我公司研发的集群智慧®水产养殖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平台均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严禁用于未被授权的商业活动,侵权必究。
版权所有:大连集群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ICP备案:辽ICP备2021010330号-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