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不等于水体污染 我国水产
2月1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一同出席发布会。
水产养殖不等于水体污染 科学养殖有益环境修复
包括养殖水产品在内的水生生物是整个水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于康震认为,要想水生态环境好,不能没有水生生物,两者之间并不矛盾。水产养殖从养殖对象上大致可以分为鱼、虾、蟹、贝、藻几个大类;从养殖方式上有两类:投饵型和不投饵型。并不是所有水产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都会对水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只有高密度、不合理的投饵型养殖方式才会对环境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科学合理的养殖方式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相反还有净化修复的作用。
于康震强调,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是简单划等号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不协调,才会带来水环境污染问题。养殖水域污染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严重污染只是个别地方才会出现。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对水产养殖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就提出了“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还加上了一条“生态优先”,大力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
此次《意见》将改善养殖环境作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提出了科学设置网箱网围、开展养殖尾水和废弃物治理等多项举措。同时,还重点强调要发挥水产养殖的生态属性,鼓励发展不投饵的滤食性鱼类和滩涂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水、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 渔业对外合作前景广阔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张显良表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稳定向好,连续六年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9%以上,市场例行监测合格率也由2013年的94.4%提高到2018年的97.1%,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说,我国水产品总体是安全的,大家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张显良说,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农业农村部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打好“组合拳”。此次《意见》在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上也提出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投入品管理。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的监管,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的指导,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和违法用药及其他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的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养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水产品安全。三是加强疫病防控。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优化水产养殖用疫苗审批流程,加快疫苗推广和应用。
在回答记者关于农业农村部支持水产养殖企业和技术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的问题时,张显良介绍,2018年水产品出口额达233亿美元,出口额、出口量双增,而进口额、进口量也是双增。通过与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展渔业合作,为当地提供了水产品、就业岗位,也为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密切了与当地人民的友谊,巩固了双边友好关系。农业农村部今后将充分发挥我国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做好“一带一路”沿线的规划,以水产养殖作为突破口,结合发展中国家的自然条件优势,共同为发展中国家水产养殖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资金保障,同时在加工、装备、饲料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