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环境莫搞“一刀切”!
近年来,各地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呈现强力推进态势。但有些地方奉行“一刀切”的盲动行为,把农户在公路两侧和河道周围的猪场、鸡场、鸭舍和鹅舍等,实行强制性地一律拆除,这样一来,农村的水鸭子则变成了“旱鸭子”;鹅叫声也听不到了。过去那种“春江水暖鸭先知”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的田园风光和生态美景再也看不到了。
整治农村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长远大计,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别忘了“留住乡愁”的记忆。但有些地方靠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的做法,违背了治理农村环境的初衷。尤其是不顾农民感受如何,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而换取领导满意的“政绩观”,也应列入问责和追责之内。要遏制“一刀切”的农村环境治理,最好的办法是发扬民主,争得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让农民自觉自愿地参与整治攻坚行动,这样有利于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否则,很容易出现治理反弹。在拆除乱搭乱建的同时,也要反对“大拆大建”,盲目跟风和攀比。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定重点、搞好治理,不可千篇一律。在综合治理农村环境中,对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科学处置要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防止村内干干净净,村周围垃圾乱堆乱放,千方百计改变“内洁外脏”的局面。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科学治理措施和手段,让新农村名副其实地“美”起来、“富”起来、“活”起来,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许贵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