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鱼多了,但勿以单个物种数量论英雄
2021年10月11-15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在昆明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媒体传播,各方参与。10月16-17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南方周末主办,欧莱雅中国特别支持的南方周末绿色传媒促进计划——生物多样性传播研学班在昆明开班,12位资深人士为四十余位来自媒体、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机构的传播从业者传授专业知识。南方周末记者摘取其中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当谈论生物多样性时,我们在谈论什么?鱼的数量变多了,是否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成功了?
2020年起,长江开始十年禁渔。虽然禁渔初见成效,一些地区鱼虾数量增多,但评判禁渔效果不能以个别物种的数量论英雄,生态系统的每个物种息息相关,应关注生态系统的结构优化。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提到了上述观点。他提醒,白鱀豚、白鲟等水中顶级物种的消失,背后是生态系统破坏。物种要保护,生态也要修复,缺一不可。
不能只注重单个物种数量
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有几个误区。其中之一就是片面化,只注重可见的单个物种。比如长江江豚资源量增加了,难道就代表生物多样性提高了?这是伪命题。因为长江江豚等物种要经过很多年才成熟,现在的长江江豚,可能就像小孩子一样,还没有长大。我们见到它们的频率多了,可能并不是因为数量多了,而是因为水上的人类活动减少了,它们受到的影响小了,更容易观测到。
另一个误区是以数量论英雄。长江禁渔后,小龙虾、大银鱼等个别物种数量变多了,有人说,“禁渔后小龙虾这么多,不捞上来产生不了经济效益”。甚至还有人说,“这么多鱼再不捞,死了会污染环境,要承担责任”。但是,生态系统修复有个过程,人类尽量不去干扰它,短时间内小鱼小虾的数量会迅速上升,但随着高层物种逐渐增多,小鱼小虾的数量会慢慢下降,底栖生物也渐渐增加,生态系统的结构发生了优化,才说明生物多样性向好发展。
长江不只是只有江豚和明星鱼类。作为重要的生态宝库,长江流域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中,鱼类430种,特有鱼类有170种,底栖动物220余种,还有上百种水生植物。
关于水生生物的自净能力,我举一个例子。赤水河是长江支流,赤水河边诞生了茅台酒。赤水河的发源地在云南省镇雄县,镇雄是人口密集的山区,一块平地都很难找到,经济相对落后,历史上污水处理不力,河流污染严重。但赤水河从源头流了不到200公里就到了茅台镇,水质变得特别好。为什么?主要是水生生物净化了水质。
还有水边生活的人容易感染的血吸虫病,它的中间宿主是钉螺,以前吃钉螺的鱼很多,特别是青鱼。但是青鱼可以长得很大,经济价值高,几乎都被渔民捕捞了,导致钉螺在一些水体泛滥,血吸虫病的范围也扩大。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 (资料图/图)
生境片段化和破碎化
河流是连续的,很难有一个政策连续地保护水生生物。比如中华鲟,它从金沙江一直游到东海和黄海,我们不能像陆地一样给它划一个生态红线。实际上我们也给中华鲟划了栖息地,但是没有用。这些年总共增殖放流了七百万尾人工繁育的中华鲟幼鱼,但是2020年从下游洄游到金沙江上游产卵的个体数不超过5只。
长江的生态系统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地理隔离与阻隔,导致生境片段化和破碎化,大大小小的堤坝、闸口把长江堵成了一截一截的“糖葫芦”。
长江的水生生物在生态系统中互相关联,比如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它们死后变成了底栖生物的饵料,构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所有的水生生物甚至水中的昆虫、幼虫都有迁徙的习惯,在江与湖之间移动,它们的迁徙被阻止,基因多样性交流也就随之减少。
基因层面的多样性不够重视还有个极端案例。2003年我们失去了最后一头白鲟,当时没有保存细胞材料,失去了采用克隆等新技术来保护的机会。
前些年,有的保护措施千人一面、简单化。比如增殖放流,这依然是只着眼显性的物种保护层面,对基因层面、生态系统层面不重视。
近年来,生态修复的政策很多,比如岸线整治、河湖长制、生态红线、小水电整治等。尤其长江十年禁渔刚刚开始,已经取得了成效。曾经,长江刀鱼能卖到几千块钱甚至几万块钱一斤。禁止发放捕捞证后,2021年监测时,一网下去打了60公斤,相当于小一百万块钱。一网一百万,这个利润高不高?但因为执法严格,抓到就要判刑,所以几乎没人敢非法捕捞。
物种数量、遗传多样性保护有成效,还得注意生态系统多样性,尤其是本土物种。所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要保护物种多样性,还要保护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如果只盯着一个物种,丧失了生态链的其他环节,保护将难以延续。
口述:赵依民(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整理:南方周末记者 林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