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四川将明确其所有权、管
11月16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当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2年年底前,我省将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按轻重缓急,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优先实施除险加固;完成对已实施除险加固,但未全面完工或未竣工验收小型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基本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2022年年底前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在加强水库运行管护方面,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逐库修订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推进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水库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管护责任,实行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大带小”代管小型水库、基层机构力量按片区“小小联合”统一管护、政府向社会力量和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模式。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我省将积极创新水库管护机制。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库明确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探索“水管单位管理、平台公司运营”的新型管理模式。切实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发挥其撬动作用。积极培育管护市场,推行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管理,有序引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水库管护。探索水库及配套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