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浙江的池塘养鱼历史
浙江《绍兴府志》里说到绍兴养鱼在宋嘉泰以前就已经有了,还引了《嘉泰志》(1201一1204)中所载的一段,说:“会稽、诸暨以南,大家多凿池养鱼为业。每春初,江州有贩鱼苗者,买放池中,辄以万计。方为鱼苗,喂以粉,稍大饲以糠糟,久之饲以草。明年卖以输田赋至数十百缗。其间多鳙、鲢、鲤、鲩、青鱼而已。池有仅数十亩者,旁筑亭榭,临之水光浩渺,鸥鹭鸡鹊之属自至,植以莲芡菰蒲,拒霜如图画然,过者为之踌踌……。”
上面这一段记载与周密所写的《癸辛杂识》对照,内容可彼此参证,嘉泰虽然较早,但相差不远。特别指出当时绍兴的鱼苗是九江贩来卖的。此外,对池塘大小和环境,鱼苗各期的饵料,培养时间,以及鱼苗养出来是什么鱼,已明确指出。
必须特别提出,当时绍兴养的是鱼种和食用鱼连贯的饲养,第一年春季,从江州买到鱼苗(或夏花)来养,第二年就养成食用鱼卖出去,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另外,草鱼、青鱼、鲢、鳙的饲养是一种混合的养法,在渔业经济上的特点是综合利用水体中天然饵料。虽然这是现在从水生生物学的观点来看,但通过生产实践,渔民群众也已了解了这些鱼类的食性。上面已提到在唐代末期,广东已晓得草鱼是吃草的,就是明显的例子。
《尔雅翼》是南宋罗愿写的书。书中在“屿”这一条下,载有:“屿,鳙、鲢鱼也,大头而细鳞,鱼之不美者,故语云:‘买鱼得屿,不如嗽茹’。盖鱼虽一类,而所食不同,今鲩性食草,鳟食螺蚌,屿乃食鲩矢,则宜其味之不美耳。今人亦不珍此族,往往以为鲍鱼……。”这一段的记载,虽对鲢和鳙,青鱼和鳟互相混淆,但是对草鱼和青鱼的食性有完全正确的认识。至于说鲢、鳙食鲩矢,在当时也不足为怪,一直到建国前,渔民都认为是这样。造成这种不正确看法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混合饲养过程中,青鱼或草鱼都是有意识地投放饵料,鳙、鲢虽不投饵料,但鳙、鲢也同样能长大,因而,使人们对它们的饵料加以推测,而误认为吃草鱼的粪。实际上,草鱼的粪在水中分散后,也有可能被鲢、鳙摄取,但它们主要饵料是浮游生物。
总之,在南宋时期,人们对这几种饲养鱼的食性已有了基本的概念,这说明了养殖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已大大地前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