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可繁育的长江鲟放流长江,望十年禁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的野生种群基本绝迹,80尾长江鲟1月21日放流长江。
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简称“长江所”)获悉,21日,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四川宜宾组织实施长江鲟野外种群重建增殖放流活动,以落实《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加快推进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
近年来,长江鲟的野生种群已经基本绝迹,物种延续面临严峻挑战,拯救长江鲟任务紧迫。
据长江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活动共放流1米以上性成熟长江鲟亲体80尾,由长江所和宜宾所各提供40尾,其中24余尾植入了超声波跟踪标志。放流后,长江所科研人员将对放流个体的分布、运动、迁移、生长发育和产卵与否等开展持续的跟踪监测,在长江实施十年禁捕的利好条件下,以期尽快重建长江鲟自然繁殖。
活动现场 来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通过实施长江鲟亲本放流,以期逐步重建长江鲟野外种群,对加快推动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改善,拯救珍稀特有鱼类,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有重要意义。”长江所相关工作人员说。
长江鲟亦称达氏鲟,是一种淡水定居性鱼类,其体重最重可达40公斤。长江鲟已有1.5亿年历史,是长江独有珍稀野生动物,仅分布于中国长江干支流,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在2018年7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长江鲟是我国特有的物种,而且仅在长江流域发现,主要在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主要支流。20世纪末,长江鲟的自然繁殖活动就停止了,近年来长江鲟的野生种群已经基本绝迹,人工保种的野生个体也只有约20尾。
对长江鲟的拯救行动一直在进行中。为了保护长江鲟,2018年5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长江鲟拯救行动计划》,并在四川省宜宾市实施了最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
2019年3月2日,中科院会同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农业厅等部门在四川宜宾放流数百尾长江鲟亲鲟个体。
2021年1月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对长江流域包含长江鲟在内的水生野生动植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的研究,建设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水生生物救护。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宜宾市人民政府、叙州区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长江所)、宜宾珍稀水生动物研究所(宜宾所)、江安县长江鲟协助巡护队等单位代表参加了1月21日举行的放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