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加快渔业法修订 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养殖水产品总量超过捕捞总量的主要渔业国家。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渔业经济统计公报》,2019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6480.36万吨,其中,养殖产量5079.07万吨。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依然存在突出问题,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成为时代所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公开表示,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民众对优质安全水产品、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与水产品供给结构性失衡、渔业资源环境过度利用之间的矛盾仍较为突出。他与多位委员推动修改渔业法。
据悉,渔业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曾于2000年进行一次大修,之后20多年没有进行过实质性修改,在法律责任、渔政执法、制度配套等方面存在不少空白和问题。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表示,渔业法修改正在酝酿之中。他告诉记者,此次修改的重要变化体现在强调生态保护。“现行渔业法主要关注保护渔业资源,对生态问题关注较少,现在强调保护渔业资源和保护水域生态兼顾。”杨朝霞说。
例如,2019年8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条指出,“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的装置、器具、有毒物质进入渔业水域”。与该条款对应的原渔业法第三十条表述为“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杨朝霞表示,在这种背景下,水产养殖中的农药滥用问题更应引起关注。“水域不是一个封闭空间,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外溢性,所以水产养殖中需要衡量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农药滥用会波及水域,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