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龟濒危受保护,北京 “龟迷”被判缓刑
因为喜欢漂亮的陆龟,男青年杨某从网上买了1只豹纹陆龟、1只印度星斑陆龟、2只辅纹陆龟当宠物养,并在网上转售豹纹陆龟。而他买卖的这几只陆龟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物种。昨天,西城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杨某在花鸟鱼虫市场看到了漂亮的陆龟后,就想买几只来当宠物养。去年2月至6月间,他从网上联系卖家,先后买来1只豹纹陆龟、1只印度星斑陆龟和2只辅纹陆龟。其中辅纹陆龟价格最高,一只就要5000元。但因为豹纹陆龟个头太大,老“欺负”其他几只龟,杨某便在网站发帖出售豹纹陆龟。
杨某购买的辅纹陆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豹纹陆龟和印度星斑陆龟则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在发现杨某出售保护动物的帖子后,有人向森林公安部门举报。杨某在自己家中被民警查获,4只龟也被送往动物保护机构。
法院认为,杨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已经构成了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杨某非法出售陆龟的行为尚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杨某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