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各海域休渔时间确定,5月1日开始并
为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该行动列明2019年伏季休渔制度与2018年保持一致。
渔海域:
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
休作业类型:
除钓具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休渔时间
1、北纬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2、北纬35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3、北纬12度“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4、定置作业从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休渔结束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
5、特殊经济品种可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
6、捕捞辅助船原则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时间规定,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配套管理方案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
7、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8、“闽粤海域交界线”是福建省和广东省间海域管理区域界线以及该线远岸端(117º31'37.40"E,23º09'42.60"N)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灯塔(120º50'43"E,21º54'15"N)连线。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情况对渔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领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整治对渔业资源破坏大、社会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渔区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保护渔民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二、行动目标
深入推进水域生态文建设,有效落海洋及内陆大江大河(湖)休禁渔制度,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违规网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渔业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涉外渔业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渔政与海警、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巩固完善我与周边国家渔政部门间联合执法机制。
三、组织领导
1、“亮剑2019”行由农业农村部一领导,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以下称“渔业渔政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称“长江办”)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以下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落实。
2、“亮剑2019”行动成立指挥部,指挥长由渔业渔政局张显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长江办马毅主任、渔业渔政局刘新中副局长担任,成员包括渔业渔政局、长江办以及各省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渔业渔政局。
四、行动任务
“亮剑2019”行动包括以10个具体专执法行动。
1、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
2、长江流域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执法行动
3、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
4、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5、内陆大江大河(湖)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
6、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7、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8、边境交界水域专项执法行动
9、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10、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丨 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