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9年6月6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召开了《重庆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来自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市水产研究所、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水投集团、市农投集团等单位代表及《规划》编制小组成员参会。市农业农村委渔业处任军处长主持会议。
任军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确保水产品供给安全有效、环境生态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渔业“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总目标,促进重庆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要求,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重庆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重庆市水产学会承担了《规划》编制任务。通过编制本《规划》,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有利于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修复,推动水域滩涂养殖制度建设,加强水产养殖管理,促进渔业绿色健康发展。
会上,编制小组组长李虹研究员介绍了《规划》内容,与会市级部门代表分别对《规划》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评审专家仔细审阅了《规划》文本和相关资料,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
专家组认为,《规划》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达到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的规范和要求,对合理规划利用重庆市水域滩涂资源,促进重庆市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规划》科学合理地划分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管理措施得当,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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