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水产养殖产量再次下滑,或与环保重压
自1990年以来,我国的水产品产量稳居世界首位(世界上惟一一个水产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水产养殖业是保障农业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产业,其快速发展为我国提供了大量优质蛋白供给。那么,2018年水产养殖业发展是否延续了一路增长的态势呢?答案是否定的。
先回顾一下近三年我国水产养殖发展:
从图2可见,2016年~2018年我国水产养殖/捕捞总量均呈现一定的波动。相对2016年而言,2017至2018年的水产捕捞总量均出现了下滑(从1761.75万吨直接减少到了1539.34万吨);同时,养殖总量变化也呈现下滑趋势,从2017年的5142.39万吨减少到了2018年的4905.99万吨,降幅高达236.4万吨。就养殖品种而言,主养品种变化并不明显:大宗淡水鱼以草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和鲤鱼为主,甲壳动物以虾类和蟹类养殖为主。如表1所示,2018年是淡水养殖品种缩水的转折年,主要以草鱼、鲢鱼、鳙鱼和蟹类养殖下滑为主,仅鲢鱼减产量便高达65万吨。从上述三年的数据来看,水产养殖量增长的态势的确出现了减缓。那么,这一产量的减少是否为现行环保重压作用的结果呢?
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的环保整治规模庞大,目前已经拆除了300000个网箱和240万亩养殖场,相当于160000公顷的养殖面积。
水产养殖发展的减缓或许与为实现环境保护而对传统粗放式养殖进行取缔和禁养有一定的关联。那么话又说回来,为何对传统粗放式养殖进行取缔和禁养呢?因为水产养殖用水直排是一种潜在的污染源。
我们基于何种原因频频提及水产养殖用水直排是一种污染源呢?结合浙江省《水产养殖排放标准》(图3)指出,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和游泳区时,执行一级标准(图4);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一般工业用水区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时,执行二级标准(图3)。一般景观要求水域Ⅲ类水质指标中,对总氮的要求为≤1.0mg/L、总磷要求为≤0.2mg/L(图4和图5),而二级排放标准对该两项指标并没有作出规定。也就是说,水产养殖废水排入执行二级标准的水域如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时,往往总氮和总磷要求不达标。因此,养殖用水直排便是可能一种潜在污染源。加之,养殖过程中,大量饵料未被充分利用会徒增养殖水体中氮磷含量,加剧养殖用水污染源的污染程度。
既然水产养殖是一种污染源,那么,它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可知,污染物年排放量(kg)=鱼年产量(kg)×产污系数÷1000。以我国中部地区池塘养殖草鱼成鱼为例,鱼塘产污系数中中部地区池塘草鱼成鱼养殖业的产污系数:化学需氧量为91.877g/kg,总氮为7.975g/kg,总磷为1.569g/kg。结合《2018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淡水养殖草鱼产量为534.56万吨,由此可预估出仅草鱼养殖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便可达49.11万吨,总氮排放量达4.26万吨,总磷排放量达0.84万吨。若以草鱼成鱼养殖代替全国淡水水产养殖量进行估算,可知全国淡水养殖排污量是上述草鱼各项污染物排污量的5倍左右。
可见,水产养殖污染贡献不容小觑,进一步说明水产养殖出现减缓可能与为实现环境保护而对传统粗放式养殖进行取缔和禁养有关。